一、负责学校及二级单位、实体的财务预算执行与决算、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二、按要求负责学校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负责学校及二级单位固定资产审计工作,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的专项审计工作,经济活动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四、参与学校实验用品、仪器设备、生活用品、办公家具、教材、图书资料等大宗物资类招投标工作。
五、担任审计项目主审,负责草拟所审项目的审计报告或所审项目内容的工作总结,及时向审计组长汇报工作进度和现场审计情况。
六、做好和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工作,负责完成和审计中介机构的联络、协调与沟通工作,及时向处领导反馈审计结果及意见。
七、负责财务审计项目档案的立卷、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条:工程审计科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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