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在校长领导下依法对学校内部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客观公正的评价,工作职责如下:
一、制订学校审计规章制度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学校各项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及评价。
二、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专项资金开展审计调查及检查,为学校加强资金管理履行审计职责。
四、对科研项目进行审签。
五、按要求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实施审计。
六、负责学校基建修缮项目、货物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控制价的审核工作。
七、对学校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八、对学校基建、修缮工程进行结算审计,对大型建设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处进行全过程管理。
九、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档案资料,提供审计信息和审计咨询服务。
十、组织全处人员学习、培训,提高审计人员政治水平和业务素养。
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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